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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裕鑫能源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加油加气站:
本局于2026年3月20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因通过你单位住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鲁宁兖)应急罚告〔2026〕14号)、《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鲁宁兖)应急听告〔2026〕14号)。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南楼403室)领取《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鲁宁兖)应急罚告〔2026〕14号)、《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鲁宁兖)应急听告〔2026〕14号)。
特此公告。
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
附件1: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pdf
附件2: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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