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西平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西平县宋集某村存在一土法炼制硫磺作坊,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和身体健康。2024年9月20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西平分局联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西平县公安局,组织30名执法人员依法捣毁了该违法生产作坊。
在环境违法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对非法炼制点生产设备和生产原料进行了查封、扣押,对该非法炼制作坊负责人进行了立案调查。在案件现场查办过程中,县检察院提供了法律指导,确保了案件处理的合法和有效性。县公安局提前介入对环境违法责任人进行控制,保障执法行动顺利进行。生态监测人员对环境污染现场进行监测取样,固定环境违法证据。
土法炼制硫磺是一种对环境破坏极大,不仅污染大气环境,而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情节恶劣、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可以构成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执法行动,有利于检察部门、公安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在联合打击环境犯罪、行刑衔接机制的推行。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使得检察部门、公安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之间的协作更加紧密,提高了生态环境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冯占华 张新奇)
关键词: 西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