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应纳税款时,可以从租金收入中减除一定费用和有关税费,以及凭有效、准确凭证证明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实际工作中,一些纳税人因故未能取得或未留存相关凭证,不能从租金收入中进行扣除,导致税负上升,针对这种情况,省税务局明确,对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再以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
税率计算: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