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1、办理房屋抵押手续: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双方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身份证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怎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1、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首先需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和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以及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办理期限从受理登记申请那天起7天内,如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