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分享收益,当然也得共担投资风险。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过银行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基金单位可随时向投资者出售,也可应投资者要求买回的运作方式;封闭型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封闭式基金属于信托基金,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的规定期限内固定不变并在证券市场上交易的投资基金。自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我国已成立54只封闭式基金。
由于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采取竞价的方式,因此交易价格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并不必然反映基金的净资产值,即相对其净资产值,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有溢价、折价现象。国外封闭式基金的实践显示其交易价格往往存在先溢价后折价的价格波动规律。从我国封闭式基金的运行情况看,无论基本面状况如何变化,我国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走势也始终未能脱离先溢价、后折价的价格波动规律。目前,我国封闭式基金正运行在“折价”的阶段,并且自2002年以来我国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市价减净值再除于净值)呈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部分封闭式基金长时间的折价率竟高达30%以上,明显高于国外封闭式基金的折价水平。
另外,在西方国家一百多年的基金发展史中,一直是封闭式基金独占鳌头,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才让位于开放式基金而居次席。相对国外封闭式基金的发展历程,我国封闭式基金尚属婴幼儿阶段,理应有巨大的生存发展空间。但令人困惑的是,经历了起步、规范和发展的我国封闭式基金,却在最近一年多时间里止步不前了。从市场表现看,封闭式基金上市即跌破发行价、而且价格不断走低,成交日趋萎缩,原本精彩纷呈的基金市场几成一潭死水,波澜不兴。特别是封闭式基金的发行渺无音讯已一年有余。这一切似乎在昭示:封闭式基金已穷途末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总则,“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而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
我国证券市场上最初出现的都是封闭式基金,因为其可以保证资金总额的稳定,避免应对赎回的问题,适合初创期的证券市场。
与开放式基金相比,封闭式基金的基金单位买卖价格更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因此会出现折、溢价的现象,即基金单位买卖价格低于或高于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另外,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可以随时申购赎回基金,而封闭式基金的买卖需要到交易所进行,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证券交易税和手续费,而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如首次认购费、赎回费)则包含于基金价格之中。一般而言,买卖封闭式基金的费用要高于开放式基金。由于封闭式基金不能随时被赎回其募集得到的资金可全部用于投资,这样基金管理公司便可据以制定长期的投资策略,取得长期经营绩效。而开放式基金则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以便投资者随时赎回,因此不能尽数地用于长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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