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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热门:冠城新材: 冠城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6-06-13 06:05:39 来源:证券之星


【资料图】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截至 2026 年 6 月 12 日,                      公司市盈率为 64.85,制造业行业市盈率为 36.92,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水平。  ? 公司已于同日发布《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      (编号:临 2026-020),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划预披露公告》下简称“控股股东”)拟于 2026 年 7 月 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6 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749,90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916,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833,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无其他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1 亿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6 月 12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已于同日发布《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6-020),公司控股股东拟于 2026 年 7 月 7 日至 2026年 10 月 6 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749,90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916,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833,3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无其他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或事项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6 月 12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波动幅度较大。  (二)截至 2026 年 6 月 12 日,公司市盈率为 64.85,制造业行业市盈率为投资。  (三)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2026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6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4.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1 亿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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